主页 > 银行从业资格 > 公共基础 > 201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基础讲义(17)(3)

201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基础讲义(17)(3)

发布时间:2010-03-31 00:46  来源:公共基础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www.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③仓单、提单;

  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份;

  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⑥应收账款;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分享到:

热评话题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