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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贷款》第五章知识精讲(2)

发布时间:2012-03-31 17:08  来源:个人贷款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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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贷款流程
一、贷款的受理和调查
(一)贷款的受理
个人汽车贷款的受理是指客户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银行受理到上报审核的全过程。
贷款受理人应要求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汽车贷款借款申请表,并按银行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包括: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已婚的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贷款银行认可的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材料;
(3)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如为“直客式”办理,则不需要在申请贷款时提供此项);
(4)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也可由财产共有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上直接签字),以及贷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能证明保证人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
(6)购车首付款证明材料;
(7)如借款所购车辆为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贷款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的“机动车辆登记证”和车辆年检证明等;
(8)如借款所购的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和租赁协议等;
(9)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证明和材料。
(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主要包括贷前调查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调查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购车行为的真实性以及贷款担保等情况。
1.调查方式
贷前调查可以采取审查贷款申请材料、面谈借款申请人、查询个人信用、实地调查和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
2.调查内容
贷前调查人在调查申请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和贷款担保等情况时,应重点调查以下的内容:
(1)材料一致性。
(2)借款人身份、资信、经济状况和借款用途。
(3)担保情况。通常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三种方式,要注意每种方式下审查人需要审查的内容。
3.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1)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吻合,身份证件是否由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各种材料之间是否保持一致等。
(2)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资信及收入状况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判断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是否稳定,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落实其家庭住址及居住稳定情况,包括房产证明、房屋租赁或买卖合同以及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借款人居住证明等。
(4)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内容的齐全性进行检查,检查材料是否存在不应有的空白项。
二、贷款的审查和审批
(一)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面谈记录等申请材料以及贷前调查内容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贷款审查人认为需要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的,可要求贷前调查人进一步落实;贷款审查人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材料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进行重新调查。
(二)贷款审批
贷款审批人依据银行个人汽车贷款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从银行利益出发审查每笔个人汽车贷款的合规性、可行性以及经济性,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抵押担保的充分性与可行
性等情况,分析该笔业务预计给银行带来的收益和风险。贷款审批人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款能力;
(2)贷款用途是否合规;
(3)借款人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申请借款的额度、期限等是否符合有关贷款办法和规定;
(5)贷前调查人的调查意见、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评价分析以及提出的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6)对报批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规有效;
(7)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贷款审批人应根据审查情况签署审批意见,对不同意贷款的,应写明拒批理由;对需补充材料后再审批的,应详细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名称与内容;对同意或有条件同意贷款的,如贷款条件与申报审批的贷款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应提出明确的调整意见。贷款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表连同有关材料退还业务部门。
三、贷款的签约和发放
(一)贷款的签约
对经审批同意的贷款,应及时通知借款申请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包括抵押人和出质人等),确认签约时间,签署“个人汽车贷款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其流程如下:
(1)填写合同。对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应要求抵押物共有人当面签署个人汽车借款抵押合同。
(2)审核合同。
(3)签订合同。合同填写并审核无误后,贷款发放人应负责与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签订合同。
(二)贷款的发放
1.落实贷款发放条件
其主要包括如下条件:
(1)确保借款人首付款已全额支付或到位;
(2)需要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的,有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3)对采取抵(质)押和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要落实贷款抵(质)押手续;
(4)对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应明确并落实履行保证责任的具体操作程序。
担保条件: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借款人须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包括以贷款所购车辆作抵押、第三方保证、房地产抵押和质押等。以贷款所购车辆作抵押的,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须持续按照贷款银行的规定为贷款所购车辆购买指定险种的车辆保险,并在保险单中明确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2.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条件落实后,贷款发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划付到约定账户,按照合同要求借款人需要到场的,应通知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四、贷后与档案管理
个人汽车贷款的贷后与档案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合同终止前对有关事宜的管理,包括贷款的回收、合同变更、贷后检查、不良贷款管理以及贷后档案管理五个部分。
(一)贷款的回收
贷款的回收是指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及时、足额地偿还贷款本息。贷款的支付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台还款两种方式。所谓委托扣款是指通过一定的账户,银行直接从中扣除应该归还的款项,柜台还款则是直接通过银行的柜台归还贷款。借款人可在合同中选定一种还款方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贷款期限内进行变更。贷款回收的原则是先收息、后收本,全部到期、利随本清。借款人的还款方式不是固定不变的,在贷款期限内可以进行变更。、
(二)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包括提前还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变更、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对于这一部分内容需要注意每一种合同变更情况下,借款人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1.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具有一定偿还能力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本和提前结清两种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提前还款的方式。对于提前还款银行一般有以下基本约定:
(1)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书;
(2)借款人的贷款账户未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属于借款人违约,银行将按规定计收违约金;
(4)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前应归还当期的贷款本息。
2.期限调整
期限调整是指借款人因某种特殊原因,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贷款还款期限,包括延长期限和缩短期限等。延长期限即展期,银行通常规定每笔贷款只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展期之后全部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最长期限,也就是不能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借款人需要调整借款期限的,应向银行提交借款期限调整申请书,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未到期;
(2)无拖欠利息;
(3)无拖欠本金;
(4)本期本金已偿还。
3.还款方式变更。
个人汽车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多种,比较常见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还本付息法三种。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应向银行提交还款方式变更申请书;
(2)借款人的贷款账户中没有拖欠本息和其他费用;
(3)借款人在变更还款方式前应归还当期的贷款本息。
4.借款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借款合同依法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达成之前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2)如需办理抵(质)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到原抵(质)押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抵(质)押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
(3)当发生保证人失去保证能力或保证人破产、分立、合并等情况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并重新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
(4)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如果没有财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用于归还未清偿部分。
(三)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是以借款人、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为对象,通过客户提供、访谈、实地检查和行内资源查询等途径获取信息,对影响个人汽车贷款资产质量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过程。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情况检查和担保情况检查两个方面。贷后检查是银行控制风险的重要措施,一旦发现有关的风险因素,需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把可能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不良贷款管理
关于不良个人汽车贷款的管理,银行首先要按照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对不良个人汽车贷款进行认定。所谓贷款的五级分类法是指将贷款分为五类:(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2)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认定之后要适时对不良贷款进行分析,建立个人汽车贷款的不良贷款台账,落实不良贷款清收责任人,实时监测不良贷款回收情况。对未按期还款的贷款人,应采用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律师函、司法催收等方式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以最大限度降低贷款损失,有担保人的要向担保人通知催收。
(五)贷后档案管理
贷后档案管理是指个人汽车贷款发放后有关贷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登记、保存、借(查)阅管理、移交及管理、退回和销毁的全过程。
贷款档案主要包括借款人相关资料和贷后管理相关资料,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档案管理的有关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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