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资人或合伙人基本情况表(附表3)
4、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表(附表1)
十二、年检期间暂停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
十三、各事务所在上报年检材料前,应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工作底稿等。及时缴清本所执业会员会费并同时缴纳登报费100元。未缴清会费的注协将不受理年检材料。
十四、未通过年检的人员,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相关业务,市注协将注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十五、通过天津市2012年度任职资格检查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天津日报》和协会网站进行公告。
年检结束后请各事务所及时领回本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
附件:
1.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表(附表1)
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2)
3. 出资人或合伙人基本情况表(附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