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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一、执行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业务时应当就下列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1.管理层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所依据的最佳估计假设并非不合理;在依据推测性假设的情况下,推测性假设与信息的编制目的是相适应的。
2.预测性财务信息是在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
3.预测性财务信息已恰当列报,所有重大假设已充分披露,包括说明采用的是推测性假设还是最佳估计假设。
4.预测性财务信息的编制基础与历史财务报表一致,并选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
二、确定审核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
1.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2.以前期间执行业务所了解的情况。
3.管理层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的能力。
4.预测性财务信息受管理层判断影响的程度。
5.基础数据的恰当性和可靠性。
三、评价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假设时应关注的重点
1.对预测性财务信息具有重大影响的假设。
2.对内外部因素的变化特别敏感的假设。
3.与历史模式或趋势不相符的假设。
4.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假设。
四、假设不能为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合理基础时的处理
1.在预测性财务信息属于预测的情况下,如果认为一项或者多项重大假设不能为依据最佳估计假设编制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合理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预测性财务信息出具否定意见的审核报告,或解除业务约定。
2.在预测性财务信息属于规划的情况下,通常并不能验证推测性假设是否为规划提供一个合理的基础,但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除推测性假设以外的其他重要假设是否能在推测性假设成立的前提下为规划提供合理的基础。在给定的推测性假设下,如果认为一项或者多项重大假设不能为依据推测性假设编制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合理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预测性财务信息出具否定意见的审核报告,或解除业务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