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是什么感觉呢?我下面就想说一下我对第三章的认识:
第三章属于非重点章节,主要的考点是:不实报告、赔偿责任的界定、补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等相关问题。简答题的主要考点是验资以及抗辩事由等问题。这些是最近三年的考点。大家重点的看一下这些考点是不是掌握了,每年的考点基本上就是这么多,掌握了这些考试一般没有问题的。
我总结网校老师关于第三章的考查可能还会涉及的考点是利害关系人的内涵以及赔偿的顺位以及最高限额问题,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遭受诉讼等一系列的问题。
还有一个需要了解的考点:注册会计师在受到指控时如何提出抗辩事由是合理的,在实务中可能会遇到这种问题:
包括四条:
1.没有提供服务义务,比如在业务约定书中没有规定相关的义务;
2.审计中无过失行为,注册会计师保持了合理的职业谨慎,没有发现问题;
3.存在共同过失,被审单位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
4.缺乏因果关系,被审单位为了降低自己在遭受诉讼时的损失,一般会将注册会计师一起拉进来,可能有时根本不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这时提出来是没有问题的,可以解决的。
上面是我总结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议大家将历年的考题认真的研究一下,对掌握每章的内容很有用的。说的太多,不如踏实的做一件事,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