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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讲义(13)(5)

发布时间:2010-08-01 16:15  来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辅导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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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C

  【例题•单选题】专用普通发票适用于( )。

  A.某一经营项目 B.商业零售统一发票

  C.商业批发统一发票 D.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发票

  [答案]A

  (3)普通发票的主要防伪特征(简单了解)

  ①普通发票的发票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

  ②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反应。

  ③目前尚有部分地区使用无水印普通无碳压感纸印制发票联。发票监制章及发票号码仍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

  (4)企业自印普通发票的管理(简单了解)

  (5)普通发票的领购程序和要求

  ①资格——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②一般程序——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办税人员资格证、发票领购审批传递单、已开具使用的旧发票及发票使用情况明细表、普通发票领购卡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③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④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例题3—5】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

  [答案]正确

  [解析]符合普通发票的领购程序和要求。

  【例题3—6】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

  [答案]正确

  [解析]符合普通发票的领购程序和要求。

  (6)开具普通发票后,发生退货(包括部分退货)或销售折让的处理(开红字发票要有依据)

  ①若购销双方发票均未入账,购货方应将发票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收到该发票后粘贴在该份发票的存根联上。将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字样,并按实际销售重新开具发票。

  ②若购货方发票未作账务处理,而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购货方将原发票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收到发票后,在该发票上注明“作废”这样,同时开具相同数额的红字普通发票,将注明作废退还的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后面,撕下红字发票记账联入账,并按实际销售重新开具发票。

  ③若购货方发票已作账务处理,发票无法退还销货方的情况下,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退货(含部分退货)或折让书面证明,据以开具红字普通发票,“证明”应粘贴于红字发票存根联后面,红字发票发票联交购货方入账,红字发票记账联由销货方入账。

  (7)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需要的手续。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应当严格审核申请代开发票单位和个人的有关手续:①付款单位接收产品(商品)、劳务承认付款的证明;②申请代开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件或证实申请代开人职业的证明;③申请代开人的居民身份证;④其他有关证明。

  3.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例题•单选题】下面属于专业发票的有( )。

  A.旅店业统一发票

  B.国有金融、保险的存贷、汇兑凭证

  C.广告费用结算发票

  D.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答案]B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普通发票的有( )。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商业零售统一发票

  C.商品房销售发票

  D.邮票

  [答案]BC

  (三)发票的开具要求(一般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根据税收管理需要,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际毗邻市县之间是否允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由有关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例题•判断题】我国税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拆本使用发票。( )

  [答案]对

  7.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8.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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