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属各位申请免试考生: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后,请登陆《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申领证书。申请提交成功后,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申请表,报名时上传的原版照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地点: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南侧)二楼内蒙古会计学会办公室。
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