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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信息

时间:2011-05-04 15:2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选招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望江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度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其中安排3名定向招聘在我县基层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具体招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见《望江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⑸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以报名起始时间即5月9日计算周岁,如: “26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 9 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⑶现役军人;
⑷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⑸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⑹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⒈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⒉报名地点:望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望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旁)。
⒊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⑴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⑵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⑶报考定向岗位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及望江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⑷报考定向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期满合格证书或望江县“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出具证明材料;
⑸属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⒋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⒌资格初审及报名费收取:
工作人员按拟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缴纳考试费用(每科45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出示低保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户口簿等)。
⒍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报考人数与各招考岗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并于2011年5月14日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jrsj.gov.cn)上公布。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15日18∶00前到望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⒎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于2011年5月19日~5月20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㈡笔试
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由县事业单位选招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根据所报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和《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见《望江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计算机和写作。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1年5月19日~20日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报考定向招聘“望江县大学生村‘村官’”及“望江县‘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㈢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对面试或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根》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毕业生档案。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的2011年毕业生,如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应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㈣面试
面试相关问题由望江县事业单位选招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员少于岗位招考计划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岗位适应性以及相关法规掌握情况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㈤体检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权重合成得出总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分数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㈥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㈦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入编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调配并由本人填写承诺书,保证5年内不要求人事及档案调动。      
五、有关事宜
面试和体检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收取。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陆续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选招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选招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招聘的具体工作。县监察局将全程监督,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556—7189307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6—7171270
附:《望江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望江县事业单位选招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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