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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舒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27 11:1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1年我县卫生、财政、水利等11个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0名。其中,县人才服务中心有1名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考试类别等详见《2011年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报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具有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以及报考招投标中心具有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称或取得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6月3日至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舒城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培训中心(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中段溪滨楼六楼),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舒城县事业单位选招补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2011年舒城县事业单位选招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从网上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并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全日制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等有关证件材料报名。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已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报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对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5、在职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乡镇财政所岗位的不填报到具体用人单位。聘用时,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选具体聘用单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5元)缴纳考试费用。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
(四)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
(五)报名截止后,确认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或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层次人员的岗位,经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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