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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招考6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7-27 07:1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招考6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接待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政务接待工作;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一定的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3日9:00至8月10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8月11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即可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8月25日至8月27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文写作》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2)笔试时间: 8月28日上午
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公文写作》
2、资格复审
经 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高校毕业 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个人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 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公文写作》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 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3、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公文写作》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5、差额考察和体检
差额考察、体检工作由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1) 差额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考察工作组研究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如参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按照前述递补方式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由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人才派遣,首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
  五、其他
(一)报考费用:笔试费45元/科,共90元;面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0551-3538966
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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