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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金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19 11:2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我县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1年计划招聘各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8名,详见《2011年金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11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政府行政中心二楼)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金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1份(可从网上下载,且同一张纸正反面打印),并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费80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农 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免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6月23日至24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招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5日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六、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与面试成绩按7:3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时间为6月25日上午进行。专业不限和文秘及相关专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卷面分数为100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二科,卷面分数各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7:3合成笔试成绩。专业知识主要是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等。
参 加报考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合成成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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