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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桐城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18 12:2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桐城市政府同意,报安庆市人社局核准,2011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见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5、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1、信息发布;2、报名和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考察;5、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见职位简章(附表1)
3、报名证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应届毕业生到2011年8月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表的填写:《2011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职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将该职位招录计划数作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被取消职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6、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护理和助产专业加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中望溪职校不进行面试,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为准。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
(1)《职业能力测试》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8:00——9:30。
(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计算机知识(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分值100分。考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10:00——12:00。
(3)望溪职校考试内容及分值:公共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课为各招聘专业的主干课程内容。满分分值150分,其中公共课20分,专业课130分。考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8:00——10:00。
(4)卫生系统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和各招聘专业的主干课程内容,分值100分。考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8:00——9: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6月10日、1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凭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招聘人数20人以上的,比例为1:1.2),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并列均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分值为100分。
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该面试组当天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初选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优先原则依次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历高的优先(望溪职校按以下优先原则依次确定: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第一学历高的优先;毕业届别早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聘用、入编等手续。
根据职位职责和要求,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事项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有关材料请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6137317,61309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6-6134001(市监察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城市监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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