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安徽宿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时间:2011-05-19 11:5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市文广新局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八)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3日内,由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927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301(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指定网站: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sq.lss.gov.cn
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
宿迁人才网http://www.sqrc.cn/
附:《宿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职位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察政审标准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