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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桐城市第八中学教师招聘公告(2)

时间:2011-05-27 10:5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与办法》执行。初选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初选资格,其岗位按该学科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于7月中下旬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在2011年8月25日前不按学校规定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该学科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依次替补。
六、聘用手续办理
1、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人事代理,按《聘用通知》要求凭“学位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同时持“就业报到证”)于2011年8月1日前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报到,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自2011年9月1日开始,至2012年8月31日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续签5年合同),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聘用期内,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并享受学校正式教职工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学校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费10000元,安排不小于30㎡的教师周转房。
七、有关事项
1、各学科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名额比例不小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将核消该学科招聘名额,该专业招聘计划将依次转向计算机方向、生化方向、中文方向招聘硕士研究生,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报考者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行为的,以及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不能提供“学位证”及“毕业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聘用后二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6137317 桐城市人社局
0556-6121897 桐城市教育局
0556-6710508 桐城市第八中学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6-6134001 桐城市监察局
          0556-6136776 桐城市教育局监察科
 
桐城市人社局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监察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点击下载 (桐城市第八中学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附件) =>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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