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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舒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时间:2011-05-27 11:1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中段县人民政府大院综合办公楼三楼)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用。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笔试。
(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计算机,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分为临床医学、医学基础、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护理学基础、中医基础、卫生事业管理、物理、会计、计算机、土木工程、机电基础、水利工程、城市规划、食品卫生、法律、文物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工程造价、申论等21个专业考试类别,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上午7:50-9:2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40《专业知识》。考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考生务必于6月23、24日上班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3:7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分岗位排序后通过网站对外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知识》成绩亦相同,则按《专业知识》试卷中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应聘人员两科考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拟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等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未能在聘用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监督检查
为 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或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 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74703。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信息都将陆续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和舒城人才网(www.scrc.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62262,8621245。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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