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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独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2)

时间:2011-05-31 00:1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耘路158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行政楼8楼人事办公室。乘车路线:乘148、601、618路公交车到耕耘路站下。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20)。
联系电话:0551-5294802;联系人:江老师、彭老师。
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各类证书以及具备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应聘者需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交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开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学院网站通知
(1)专业技能考核:根据所报专业,考核专业技能,时间在120分钟以内。内容主要为招聘专业(岗位)相关的理论和技能知识、教学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等。
(2)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根据所报专业,提前30分钟按指定内容,封闭备课。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试讲后接着进行面试,采取提问方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分析、职业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试讲、面试顺序当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如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中技能考核、试讲、面试成绩满分各100分,按技能考核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计入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每个岗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第1名者作为考核体检对象。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官
试讲、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不得少于3人。
(五)考察与体检
学院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教学水平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按
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须在我院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moc.cn/)公示7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2011年9月前未能按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则不予审批),报省直工委、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直工委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5294802
监督电话:0551-2606492,5294888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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