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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涡阳县招聘教师公告(2)

时间:2011-06-14 23:4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资格复审主要核查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提交证件与招聘条件和报考岗位资格要求是否一致、真实无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皖人发〔2002〕77号文件处理,停考三年。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8月3日至8月5日。
资格复审结束当日,公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按上述要求,于8月6日至7日报送资格复审材料。
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考察和体检对象的人员,2011年8月11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等。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皖教人〔2001〕35号和教秘人〔2004〕56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涡阳县教育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涡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经聘用,五年内不得县内流动。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20577、7223817
监督电话:0558--7212477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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