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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7-01 10:4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亳州市谯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计划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亳州市谯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4日至1993年6月24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谯城区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和报名时间:报考乡镇计生服务所的人员到区计生委会议室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到区人社局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7月23日。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亳州市谯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保留各种证件的复印件。
3、笔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等文件规定标准,笔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2)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政府证明和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6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8月5日
(4)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综合常识、计算机、写作。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
专业知识:1102、1107、1113岗位专业知识为计算机基础知识;1108、1109岗位专业知识为西医临床、护理基础知识。满分各100分。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6)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分别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4:6的比例或《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计算。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谯城区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数10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名以上的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名单在谯城区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于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按其自动放弃处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谯城区政府网公布。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当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得分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察方法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因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谯城区政府网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完成招聘任务,区政府成立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七、监督检查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58—5522032。
监督电话:5539110(区纪委执法室)。
 
 
 
附:《亳州市谯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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