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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濉溪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7-19 06:06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年安徽濉溪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濉溪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状况,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人,具体招聘岗位见《濉溪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具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处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2011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
3、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后自行下载)。
4、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5、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交考务费45元,于2011年8月18日工作时间凭交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常识、党的建设、经济、法律和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8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加分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面试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按合成分的高低顺序与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合成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在审查。
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形成的缺额,在相应学段及学科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根据相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濉溪县政府网站(www.sxx.gov.cn)、濉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xrsrc.gov.cn)发布,欢迎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1——6082716(县人才服务中心)
濉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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