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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宣城市宣州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公告

时间:2011-07-20 08:4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年宣城市宣州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公告
为 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整体素质,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宣州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经区编委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宣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7名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费用
1、报名时间:2011 年 8月1日至8月5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宣州区就业管理局四楼(宣城市叠嶂中路1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费每人80元。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
5、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引进人员报名时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宣州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资格条件和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名资格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 环节资格等处理。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3、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今年毕业生到2011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方法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及仪表气质等。
2、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计算应试者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当参加面试的考生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达不到平均分数,则不能参加体检和考察。
4、面试前5天电话告知面试者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宣州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将同时发布信息。
5、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人 才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宣州教育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 合格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在15日内与新进人员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 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监督
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才引进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2555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63-3023465(区监察局举报中心)、0563-3023256(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七、纪律
本 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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