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2011年下半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时间:2011-08-29 08:3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在审批聘用时,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蚌埠市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bbhrss.gov.cn)、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