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面试、试讲评审小组,由院领导、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见习。
(五)见习
时间为期1个月,见习期满进行考核。
(六)体检
根据应聘者在见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用人单位意见,学院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我院院长办公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在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以上者。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本公告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gtcfla.edu.cn/gljg/html/renshichu/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457670(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458455(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1.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第三批招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第三批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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