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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市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简章(3)

时间:2011-05-12 14:4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30天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核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核准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考核工作由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并在60天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八、审批与聘用
(一)审批
1.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在三个月内确定拟聘人选,经县(区)委、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7天。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办理审批聘用和入编后,出现问题的,也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二)聘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和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百政发〔2007〕1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九、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对进入面试(测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有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选聘,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免笔试,直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办招聘手续。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笔试、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闱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简章由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报考咨询电话: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6-2841758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0776-2685106
监督电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776-283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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