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2011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5-16 10:1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6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2006〕50号)精神,定于2011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七)其他:
1、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1年7月31日为界。
2、招聘单位不得对报考人员进行户籍限制(少数民族自治县[龙胜、恭城]、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县[灌阳、资源]除外);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不能设置超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招聘条件;
4、年龄要求: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规定为35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用人单位需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放宽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40岁)。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新录用两年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新聘用两年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和资格审查
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1年5月23日—6月10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单位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取得原工作单位的同意。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是否有性别要求,是否有党团员要求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23日—6月10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审核合格的考生需交报名费10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另收考试费每科50元)。
通过预审的考生请于2011年5月23日—6月10日将《2011年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等有关材料(一套)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均要求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在网上下载打印《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两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一致);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证尚未发放的)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各一份,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除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外,其他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院校毕业生提供证明生源地的户口本复印件、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