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未能提供人事档案。
(7)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
2、考核(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审查),合格者予以聘用。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审查)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招聘岗位,并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在区教育局大厅、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和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4、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教育局大厅、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和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
联系电话:0852-8228189
监督电话:0852-8432219、0852-8226896、0852-8424848
联系人:危天林何洁
遵义市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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