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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阳市小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6-20 08:1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 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小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人,详见《小河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201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
  5、除定向到贵阳市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 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6月20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的其它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小河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小河区黄河路135号)。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小河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小河区黄河路135号)。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 2011年7月9日上午。
  2、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1年7月13日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和国家级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区)政府网(http://www.geta.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受理查分地点为小河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小河区黄河路135号)。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 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持教师资格证办理机构出具的符合 办理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条件的证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 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 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费为每人100元。按 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 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 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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