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 扶”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广泛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和先进事迹,宣传各地及用人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 围。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协调,狠抓政策落实,努力把我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新贡献。 附件: 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2.河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 3.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详细地址 4.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 5.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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