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开展2011年教师招聘工作是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促进学院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将在包头市公务员局全程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三、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
四、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1届应届及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企业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
五、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编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将于5月11日—6月10日期间通过包头市人事人才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及一些高等院校的招聘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发布内容包括报名时间及要求、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其他事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政快递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本人资料传送给我院。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自荐简历,2张同底色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现场报名地址: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机关办公楼人事处人才开发调配科(416房间)。
邮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人事处,邮编014035。
电子邮箱:bzyrsc@126.com
联系人:李玉霞、丁涛,联系电话:0472—6868049。
3.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按照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数 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6月18日—19日两天)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拟聘用意见,提请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及体检人选。
(五)体检、公示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包头人事人才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六)聘用审批
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报请包头市公务员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尚在聘用期内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472—6868049。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472-6918622。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
2.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
附件2: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茂元
副组长:周玉碧、王建明
成 员:范文学 殷黎丽 孙丽云 相关教学单位的领导、专家3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孙丽云
成 员:李玉霞、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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