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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时间:2011-05-18 12:1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政审中有不合格人员或自愿放弃的,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被公示人因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考试、体检、政审并经公示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县人社局签发聘用通知。
(二)拟聘人员按聘用通知到县人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其中,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7月31日前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县人才中心报到。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教育类考生还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取消三年内报考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833-4511159或0833-12388。
十、注意事项
1、2011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均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电话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局:0833-4520007
马边彝族自治县计生局:0833-4521408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4512182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社局:0833-4511357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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