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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乐山市沙湾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23 09:46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省、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区编委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于后: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统一考试,按照所聘用的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办法,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 报名人数应达到拟聘岗位人数的3倍以上方能开考(卫生系统、人口与计生系统岗位招聘紧缺专业,开考比例放宽到 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3:1(卫生系统、人口与计生系统岗位为2:1)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3:1(卫生系统、人口与计生系统岗位为2:1)的比例,重新确定招聘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该招聘岗位空缺待以后招考。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沙湾区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见本公告附件《2011年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完全符合2011年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 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条件要求中涉及时间计算均截止计算到2011年5月31日。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要求:
1、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有档案管 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档案委托管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填写《沙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由对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5、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有资质要求的岗位,由招聘主管单位进行审查确认。
7、报名时应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将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考人员承担。
8、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科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五、领取准考证
(一)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17日在沙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要求:(1)应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应考人员需认真核查准考证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严格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加权,并加政策性加分后确定为应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公共基础知识》(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8: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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