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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成都崇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

时间:2011-05-25 09:5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年6月29日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需要复查考分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30日—7月1日向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进行申报(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资格审核时须交验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向主考机关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则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比例不低于1:2,如果达不到比例的,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计算:应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在折合和汇总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相同,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面试后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范围,并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面试后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pta.gov.cn)和崇州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应聘岗位。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电话: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82208550
报名咨询电话:028-82310393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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