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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聘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08 21:2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精神,经研究,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中共洞头县委政法委(维稳办)、县风景旅游局(景区管理中队)、县农林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2011年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1),报名人数与相应招聘计划比列未达到3:1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核减直至取消报考计划。
  二、招聘原则
  贯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取、签定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与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具有开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专业要求详见《2011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等单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2);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01、02、03、08专业面向全市招考,详见《招聘计划表》“其它”栏说明。报考对象的落户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13日。
  5.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符合报考条件并有志报考的人员请自行登陆“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thrss.gov.cn/下载填写《2011年洞头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3),并于2011年5月12日—5月13日到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洞头县北岙镇新城区中兴路新城商厦5楼)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证件照3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准其报考证明。
  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精神,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表》上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各招聘单位。
  有关考试事项将在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咨询电话:0577-63385190(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0577-63483431(中共洞头县委政法委),0577-63385180(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0577-63484192(县农林水利局)。
  五、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申论,按结构化面试要求组织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按50%计算计入考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考试时间拟定2011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试通知为准。
  3.考试成绩允许查分,要求查分的考生必须在笔试成绩开始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招聘单位登记,逾期不予查分。
  4.实行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5.符合计划生育加分条件的,按《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洞头县实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洞政发〔2008〕48号)执行,符合退伍军人加分条件按《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头县征兵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洞政办发〔2010〕68号)执行,以上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入总成绩。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加分。
  六、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体检与考察的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录取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对拟录取人员在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与县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报考单位会同人事、监察部门联合查实。被录取人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半个月内须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同放弃,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录取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落户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体检、考察不宜录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优先,所有成绩同分者,加试择优选择。
  八、组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本《公告》以及未尽事宜,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研究。
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
中共洞头县委政法委
洞头县风景旅游局
洞头县农林水利局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1:2011年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等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专业
(职位)
专业代码
经费
形式
招考
计划
  条件
学历
(及以上)
年龄
(周岁以下)
性别
其它
  县城市开发
建设指挥部
土木工程
01
全额
2
大专
35
  面向全市招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市政工程
02
全额
1
大专
35
  面向全市招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工程预算
03
全额
1
大专
35
不限
  面向全市招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造价员资格证书。
法律
04
全额
1
  本科
35
  本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
县政法委(维稳办)
法律
05
全额
1
  本科
35
不限
  本县户籍。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景区管理中队)
土木工程
06
自收
自支
1
大专
35
  本县户籍。
专业不限
07
2
大专
35
  本县户籍。
县农林水利局
(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
水工
08
全额
1
大专
35
  面向全市招考,全日制普通高校。
  附2:2011年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等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专业
专业代码
  相近相关专业
土木工程
01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工民建、房屋建筑工程、路桥建筑。
市政工程
02
  市政工程、工民建。
工程决算
03
  工程造价、工程决算、工程设计。
法律
04
  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含经济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民商法、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法律
05
  同“04”专业,增加“新闻”专业。
土木工程
06
  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技术、工民建、景观设计、园林。
专业不限
07
  不限制专业。
水工
08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水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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