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系统内报考人员的考核。
1、考核范围
系统内报考人员以地级市为单位、分专业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队,按照本市、本专业社会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确定考核范围。
2、考核组织
由各办事处(市联社)负责,具体组织报考人员所在县(市、区)联社和信用社进行。
3、考核内容
该报考人员近几年度德、能、勤、绩以及有无违规违纪等全面情况。凡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不得考核合格。
4、正式聘用
各办事处(市联社)应汇总系统内报考人员合格者的相关资料,报送省联社人力资源部审查。审查通过的,可聘用为正式在编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