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流动比率是用来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对债权人来说,此项比率越高越好,因比率越高,债权越有保障。
32、贷后检查的方法分为跟踪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3、借款合同的必须条款有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34、借款合同担保是为了促使借款人按期足额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保障贷款人的债权不受损害,而由贷款与担保人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某种法律形式。
35、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6、贷款逾期(含延期后逾期),借款人无力偿还,信用社可根据担保合同的规定,有权向担保人收取贷款本息。
37、《商业银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38、低押物的合法性是指抵押物必须是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同时又是抵押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39、抵押物的流动性是指抵押物能在市场上较容易地实现其价值。
40、抵押物的稳定性是指抵押物能使用或保存不会使其价值急剧降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