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43、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
44、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45、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利率的最高上浮幅度,现行政策为50%。
46、资产费用率是费用总额与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47、核销后的呆帐贷款实行内销外挂的管理办法,由税务部门、信用社内部掌握,对外不宣传、不公布,不退还原始借据。
48、拆入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
49、拆入资金包括:银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调入资金。
50、拆出资金包括: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调出调剂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