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农村信用社稽核按其机构不同划分,可分为内部稽核和外部稽核。
7、**省农村信用社稽查大队稽查操作规程中规定现场稽核的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即前期准备、现场实施、确认事实、报告完成、处理。
8、被稽查单位收到“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后,应在6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稽查派出机构,若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派出机构提出复查申请,派出机构在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之内组织稽查监督小组复查。
9、稽查大队根据稽查项目成立稽查组,确定稽查组长,选定稽查组成员,每个稽查小组不得少于三人。
10、稽核证据按形态分类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