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农村信用社试题 > 四川信合制度执行年考试-2007四川农信社(科技、信贷业务)复习题(7)

四川信合制度执行年考试-2007四川农信社(科技、信贷业务)复习题(7)

发布时间:2010-04-12 00:52  来源:农村信用社试题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www.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171.什么是贷款人?
答:系指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172.什么是借款人?
答: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173.什么是法人?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74.什么是自然人?
答:自然人即公民,是指从出生时起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175.什么是贷款?
答: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176.什么是冒名、顶名贷款?
答:冒名贷款是指虚增借款人,通过私刻假名章,制造假证件,伪造假贷款合同等骗取贷款的行为。
顶名贷款是指找他人为自己贷款的骗贷行为。
177.商业银行法对贷款管理的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答:(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178.借款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1)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2)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3)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4)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5)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分享到:

热评话题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