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金融机构如何计收贷款利息?
答:《贷款通则》规定,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每一笔贷款利率;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除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利息之外,贷款人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手续费,除此之外,贷款人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时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期按规定计收利息;贷款贴息坚持谁确定谁贴息的原则;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97、对贷款展期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贷款通则》规定,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