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信用社的哪些开支不得计入当期成本
答:信用社的下列开支不得计入当期成本:
(一)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支出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三)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赞助、捐赠支出;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五)国家规定不得在成本中开支的其他支出。
12、出纳错款的性质基本上分哪几种
答:出纳错款的性质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是责任事故,二是贪污盗窃案件。
责任事故,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1)技术性差错。由于书写、计算、清点以及兑换标准掌握不够准确,机器发生故障等技术原因和误收难以鉴别的假币而出现的差错。
(2)一般责任事故。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未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办理业务而出现的差错。
(3)严重责任事故。由于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不听劝阻,玩忽职守而造成的重大差错事故。
贪污盗窃案件,是指利用工作之便,侵吞长款、贪污挪用、监守自盗和内外勾结盗窃库款等触犯国家法律的经济犯罪案件。
13、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答:(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14、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那些?
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15、稽核人员在执行稽核任务时具有哪些职权?
第二十四条 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情况,查阅被稽核单位的业务、会计、出纳有关凭证账表和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 检查被稽核单位的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等;
第二十六条 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进行调查,并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第二十七条 责成被稽核单位停止并纠正违反政策的业务活动和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行为;
第二十八条 书面反映稽核情况。对稽核检查出来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反映;在稽核中发现较为重大问题,稽核人员必须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第二十九条 对不适合做某项专业工作的人员,稽核人员有权向其领导建议调整;
第三十条 对违反财经法纪的重大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执行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信用社和个人提出表扬或奖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