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为收贷款报假警 农户险被认定涉诈骗
为养猪,从化农户贷款,银行职员引导让其多贷10万元。后农户亏本无力还贷,银行却报警,告其诈骗贷款。经当地检察院调查,真相得以查清。近日,该银行两名职员因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和拘役5个月。
2013年4月8日,广州从化市公安局认定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以农户联保小额贷款的名义,诈骗银行贷款15万元,以蔡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向从化市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
从化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却发现:蔡某从银行获得的15万元贷款确实用于养猪投资,到期未能还款系养猪亏损造成,无诈骗的主观故意。
而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在此前放贷的程序却存在明显不当,“引导”蔡某违规操作,让其借用同村两名村民的名义多贷款10万元,并让犯罪嫌疑人按照银行的格式找当地村委开具三名村民均养猪的证明,从而得以顺利放贷15万元。当发现蔡某无力还款时,银行两职员以威胁手段要求蔡某所在村委出具虚假证明,用于证实当年写下的证明系他人伪造,不是村委真实开具的。同时以欺骗手段要求蔡某出具“所借款项均用于挥霍”的虚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