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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税法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1-10-10 21:43  来源: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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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知识点一、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概述和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法和税收的关系:

  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

  2.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二)有别与社会在生产中的一般分配关系

  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

  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三)税收的“三性”:强制性(保证)、无偿性(核心)、固定性(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法的概念: 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而是权利是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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