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预习-税收优惠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预习-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1-10-25 15:11  来源: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www.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知识点四、税收优惠

  1.城建税一般不单独减免,主税减免,城建税才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进口产品不征城建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新增加)

分享到:

热评话题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