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合计征。既包括从量计征又包括计价从征。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等。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7.纳税环节
具体被确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就是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9.减免税
(1)目的:鼓励和照顾
(2)减税是对应纳税款少征收一部分税款;
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3)两种情况:一是税法直接规定的长期减免税项目;二是依法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措施,期满之后仍应按规定纳税。
另外,减免税主要包括:
(1)税基式减免
①起征点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达到开始征税数额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②免征额
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2)税率式减免
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减免税。包括低税率、零税率。
(3)税额式减免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等。
10.法律责任
(1)针对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违反税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相关责任人包括纳税主体(纳税人)和征税主体(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