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5月31日上班时间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对于本科层次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达到2:1 方可开考,比例不足2:1的,将予以核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岗位的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按规定要求改报其它岗位;研究生层次招聘岗位不受此限制。
《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重大方针和政策、法律知 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2010年10月1日-2011年4月30日)和省情、市情。《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笔试不指定教材,学院不接受应聘者有关笔试内容方面的咨询。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进入教学考核人员将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2)教学能力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来确定教学能力考核对象。不足3:1比例的全部进入教学能力考核。
教学能力考核方式和要求与第一类专业岗位相同。
(3)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科目1成绩×50%+笔试科目2成绩×50%)×7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30%
(4)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订立合同,拟聘人员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察和体检后,出现人选缺额的,不予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由学院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一周。
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报市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聘用考核期为一年。聘用考核期满,学院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同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八、组织与领导
招聘工作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第一类)》
附件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第二类)》
附件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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