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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阜阳市颍州区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05-13 12:2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颍州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教师,其中区直属学校57名(包括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和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5名),乡镇、街道学校48名,幼儿园5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红旗中学、十五中、大田中学、清颍中学、六中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2、报考北城小学、清河路一小、阜纺小学及乡镇街道学校的,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幼儿园的,必须是具有国家普通师范类大中专幼儿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和国家承认的非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4、报考颍州职业教育中心的,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钳工实训指导教师的必须是本专业应、历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上岗后再取得。
    5、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和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任教的条件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省级以上教坛新星、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后出生)。
    3、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和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报考小学的,学历必须是大专以上;报考初中、高中的,学历必须是本科以上。
    四、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1年5月10日在阜阳人事人才网、中国•颍州网、《颍州晚报》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五中学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颍州职业教育中心钳工实训指导老师的考生不需要教师资格证);
    ④近期小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有关证明报名,2011年8月10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
    4、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颍州区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进行现场采像。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6、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加笔试人员缴纳笔试费90元,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7、采取分学校、分学科的方式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和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报名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岗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一日内改报其他岗位。
    8、报考人员于6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缴费单到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五中学)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和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察。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笔试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3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参与。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合成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察与体检

考生总成绩公示一周后,分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和省优质课评教一等奖获得者根据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学历层次高的优先,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如按以上优先原则仍无法区分,则都作为考察体检对象。对入围的考察体检对象由区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 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由区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 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正式作为拟聘人员,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岗位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 0558-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人社局 0558-2787710
              颍州区教育局 0558-2264052
    附件:1、颍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小学);
          2、颍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幼儿园);
          3、颍州区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颍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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