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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绩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5-16 10:1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宣城市人社局审核批准,201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9名。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条件
(一)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农村幼儿教师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
5、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2011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类别(见“2011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rs.gov.cn)、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xirs.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报考教育系统和徽厨技师学院工作人员在县教体局一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63-8169292。
报考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在县卫生局C-413(县行政办公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63-8162441。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联系电话:0563-8158071。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科按45元交纳笔试考试费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1年毕业生到2011年9月30日前(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需在2011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5月30日-5月31日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
6、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大学生“村官”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63-8158071)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报名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三)考试
考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1、笔试(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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