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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6-03 10:4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 2011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04名(具体见2011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9月1日后-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特教中心特教专业为大专以上)。各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详见《2011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招聘岗位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须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http://www.xcrs.gov.cn)、宣城先锋网(http://www.xcxf.gov.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统一为2011年6月13日--18日上午8∶00-11∶4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设点(具体见《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电话等一览表》)。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市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县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其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9月30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标有考生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9月30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90元/人。
4、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紧缺专业或急需人才的招聘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2︰1,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6月19日(上午8∶00-11∶40,下午2∶30--5∶00)到报考单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 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统一为两科。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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