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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时间:2011-06-03 10:4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①《综合知识》:计算机占20%(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占20%(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市情等)、英语占20%(主要是基本词汇、语法、阅读理解等内容)、材料作文占40%,总分100分。
②《职业能力测试》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总分100分。
③《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总分10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由其主管部门在报名时提供。
2)笔试时间
2011年7月2日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5)对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设定55分为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根据岗位不同也可采取其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数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 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中《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再相同,则以《综合知识》中的客观题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市人社局网(http://www.xcrs.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 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招聘单位须在15日内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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