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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1-06-20 07:5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司法厅。为进一步加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适应高职院校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经省人社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专业技术
1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散打方向)
本科
(学士)
25周岁以下
应届本科毕业,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散打项目国家级一级裁判员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指导、监督下,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程序
招聘计划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和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人事警务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行政楼410室。
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至7月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交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2、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学院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3、考试
采取笔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作为考察、体检对象。笔试与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后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试讲:满分60分。采取带训专业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知识的掌握程度、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每位应聘人员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面试:满分4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按40%、专业测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专业测试考官组构成:考官组由专家学者、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50%。
4、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衡量,决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1:1的比例,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故出现缺额的,在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此等额递补。
5、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学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ahjgxy.com/)上公示7天。
6、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司法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7、试用期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8、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的命题、阅卷和考务组织等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相关保密、纪律规定实施,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司法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
邮编:230031
联系电话:0551—2233358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0551—2215035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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