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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东坡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的公告(3)

时间:2011-05-19 11:26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因放弃递补或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实际面试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
4、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高中类(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初中和小学类(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者所报考学科的教学能力。
5、面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眉山市人力资源网(www.rc139.com)公布,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教育基础知识》×50%)×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因放弃递补或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实际面试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实际达到面试比例岗位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有关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因自愿放弃考核或对考核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聘用)条件的报考者,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对未达到笔试或面试比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综合考核,并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对考生的综合考核情况,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在体检环节出现空缺时,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经区人社局同意后研究确定。考核招聘的具体方式及程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眉山市人力资源网(www.rc139.com)及三苏广场“人事宣传橱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教师资格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本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报考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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